图书馆寒假借书相关通知如下:
1、从今日起读者(学生)所借图书,可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,不计逾期。欢迎各位读者到馆借阅图书。
2、读者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寒假放假期间的(1月15日—2月28日),还书期限予以顺延,不计算超期,可在收假后(3月5日前)归还。
3、读者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1月15日之前的,请尽快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,未办理还书手续者,寒假期间照常计算超期日期。
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。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、轻松的假期!
特此公告!
2019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