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假将至,为满足大家假期借阅图书的需求,现将图书馆寒假借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读者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寒假放假期间的(1月15日—2月28日),还书期限予以顺延,不计算超期,可在收假后(3月10日前)归还。
2、读者所借图书应还日期在1月15日之前的,请尽快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,未办理还书手续者,寒假期间照常计算超期费用。
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。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、轻松的假期!特此通知!